为激励及留住优秀人才,并有效地使雇员之利益与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一致, 8月5日,波司登发布公告,董事会已议决修订股份奖励计划,使集团董事合资格参与股份奖励计划(惟须视乎彼等与公司或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的服务协议或其他协议的条款);及股份奖励计划项下的有关计划限额可予以提高。相关修订自公告日期起生效。
同时,董事会亦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66名选定人士(均为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合共1.809亿股奖励股份,而相关获授人须就每股奖励股份支付0.33港元,相当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所发出之日报表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0.66港元的50%。奖励股份相当于采纳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即77.7235亿股)约2.33%,及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即88.47698亿股)约2.04%。
董事会进一步议决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上述66名人士(均为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合共1.809亿份购股权。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合共最多1.809亿股新股份,相当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即88.47698亿股)约2.04%及于行使所有购股权时经发行新股份扩大后的股份总数(即90.28598亿股)约2.00%。授予各承授人的购股权的确切数目应与该承授人接纳及支付的奖励股份数目相同。